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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建立全市电子病历共享工程信息 采集上报制度的通知
日期:2017-07-24    文章来源: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各有关医院:

根据北京市电子病历共享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任务目标要求 (京卫信息〔201511),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定于201571日起,在全市30家试点医院(详见附件1)启动电子病历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上报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信息上报机构范围

电子病历共享工程项目的信息上报机构范围为北京地区30家试点医院(名单详见附件1)。

(二)信息上报内容

电子病历共享工程项目的信息上报内容分为门急诊信息和出院患者信息两部分,为各试点医院在门急诊和住院医疗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患者基本信息、疾病诊断、检验检查、医嘱等信息(具体采集项目及指标说明详见附件2)。

(三)信息上报方式

根据《北京市电子病历共享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本项目将在各个试点医院安装信息交换前置机,并在前置机开放门急诊信息和住院患者信息采集接口,请各试点医院严格按照我委下发的电子病历共享工程信息采集项目说明及技术接口标准(附件2)进行HIS系统改造,并配合项目组技术人员完成前置机系统的实施以及HIS系统与前置机接口程序联调工作。

二、信息上报时间

(一)信息上报时间和频度

1.门急诊信息:电子病历共享工程项目门急诊信息上报时间要求为每天早上5点前将前一天零点到24点的数据上传到前置机。例:323早上5点前上传的数据为322零点到32224点的数据。

2.出院患者信息:电子病历共享工程项目出院患者信息上报时间要求为每月初10个工作日内上传上月的出院患者信息。例:3113日上传21228的出院患者信息。

(二)工作时间安排

30家试点医院电子病历共享工程信息报告制度涉及医院信息系统改造、统一信息采集与上报标准、完善医院内部管理流程和信息采集项目等各方面工作。

各医院须于630日前,按照电子病历信息采集的项目定义、分类和接口标准文档要求,完成院内信息系统的改造、联调和测试,确保7月起及时准确地上报电子病历信息。

72日起各医院开始上报前一日门急诊信息,自81日起上报上月的出院患者信息。

今年5月,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电子病历共享工程项目组,陆续组织项目实施人员到各试点医院开展前置机实施工作,自61日起各医院可通过前置机进行接口调试,并测试上传电子病历信息。

三、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落实。北京市电子病历共享工程项目包括电子病历信息采集、信息整合、信息共享、双向转诊、远程医疗、协同医疗等多个方面,对于优化就医流程、加强医疗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辅助科学管理决策均具有重大意义,其中电子病历信息采集是整个项目得以顺利开展的基础和关键,各试点医院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协调,严格按照项目相关要求组织落实信息系统改造和完善,做好电子病历信息采集和上报工作。

(二)积极协调,加强沟通配合。各试点医院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项目的实施,做好电子病历信息采集项目的梳理和院内信息系统的改造完善等工作,并在接口改造、联调、测试和信息上报过程中加强与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项目组的密切联系和沟通。

(三)加强培训,确保数据质量。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5月将组织各试点医院信息中心及HIS工程技术人员开展电子病历信息采集项目及信息采集接口标准的培训。各医院应认真组织医院和HIS相关人员参加技术培训,加强与市级项目组的沟通交流,确保上报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

 

附件:1.《北京市电子病历共享工程》项目30家试点医院名单

2.电子病历共享工程信息采集项目说明及技术接口标准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518

 

(联系人:郑建鹏;联系电话:63030863 ;信息采集项目相关问题答疑:梅林,刘峥;联系电话:63030863,63020042

信息采集接口标准相关问题答疑:62596358 - 80280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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