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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回购民营医院引争议
日期:2010-12-03    文章来源:
  近日有媒体报道,杭州余杭区斥资3亿元将8年前通过竞拍以7500万元的总价卖给个人经营的全部29所由政府和集体开办卫生院中的28所卫生院由政府财政收回。对余杭区的此次回购,浙江省卫生厅给予了高调评价,称“巨资回购,政府不仅想买回百姓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信任,也想买回全民的健康”。但各方对此却褒贬不一,引起不少争议。

  赞成方:

  余杭回购是政府公共服务意识的觉醒

  余杭区政府花3亿收回这些医疗机构,此举意味着政府从前些年的 “医疗市场化”弯路上走出来,回归到了承担公共服务职能,为公众提供公益性医疗服务的本位,是公共服务意识的觉醒。市场不是万能的,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机构就应由政府财政承担责任,为了改善公共医疗服务,让政府、职工、群众三方面都满意,余杭区政府回购当初卖出去的卫生院应该说是正确做法,至少是一种积极的纠错做法。有勇气改正,就值得表扬和肯定。针对回购价远高于当初售价遭到的质疑,不少人认为关键是回购改制医院政策在落实过程中要交易透明、程序适当、经济划算,要让老百姓切实看到高价回购是否经济划算,中间有无腐败猫腻,老百姓能不能从中得实惠。

  反对方:

  政府回购已转制的民营医院与新医改方案的规定相冲突

  国务院的“指导意见”中,虽然确立了要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立性质,但并没有排斥民资或外资,新医改方案提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制的试点,适度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比重,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而地方政府将已经转制为民营的医院再全部高价回购,反而有可能阻碍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同时也加大而不是降低了公立医疗机构的比重,不符合新医改方案确定的改革方向。

  回购民营医院是地方政府套利的行为

  政府回购民营医院,杭州余杭区并非孤例,在其他地方如上海、江西等地俨然已成气候。实际上,新医改方案明确了公共财政加大对医保、基层医疗服务、公立医院投入的政策方向,而且公立医院将是政府投入的重点,地方政府掌握的公立医院越多,可以从中央财政和上级财政“套取”的专项投入也就越多。一些地方在新医改方案出台后加紧回购民营医院,目的之一,不过是为了在新医改格局中占据有利的位置,以利于“套取”医改专项投入。

  与其回购不如换个思路,建立机制保证医院的公益性质

  与其政府高价回购改制医院,不如换个思路,加大对改制医院的扶持力度,通过财政投入扶持措施保障其公益性质,同步推动医改。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要实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一个必然的途径是双方展开竞争,通过比拼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和医疗效率,既竞争来自患者的信任(让群众感觉“私人办的医院也让人放心”),也竞争来自公共财政的投入。公共财政一方面要加大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的投入,用于“补供方”、“补砖头”;另一方面,要拿出一大块(主要是医保)用于“补需方”、“补人头”,让患者拿着国家提供的基本医疗补贴,自主选择到公立医院或民营医院去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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